防火風管的耐火極限定義
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的時間,用小時表示。
風管的耐火極限包括風管的耐火完整性和風管的耐火隔熱性,兩者需要同時滿足。與結構梁、柱子、承重墻不同的是,風管無需滿足耐火承載能力。
耐火完整性針對的是“火”,即風管在火災中需保持結構完整性,不能被燒穿、燒爛、燒毀;耐火隔熱性針對的是“煙”,即風管內的高溫煙氣不能引燃周圍可燃物。
由此可見,風管耐火極限要求已經包含了風管的隔熱要求,如房間吊頂內的排煙風管滿足0.5h耐火極限時,無需再進行隔熱處理。
常見措施的現實問題
由于鐵皮風管無法滿足耐火極限要求(至少不滿足耐火隔熱性要求),且沒有正式的0.5h或1.0h的檢驗報告。因此,為了滿足風管的耐火極限要求,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目前,根據實際項目,常見的做法主要有鐵皮風管+巖棉+防火板
做法要求:在原金屬風管外表面填充50mm巖棉,并采用8mm或者9mm防火板覆面。包覆后原金屬風管耐火完整性與耐火隔熱性提升至3小時,可保證排煙系統在火災中正常運行。
注:風管無論采取何種耐火措施,都應有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耐火極限檢測報告,且現場實際做法應與報告中描述的一致。